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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全面促进消费背景下中国休闲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讨会在常州大学召开 |
体育学院 戴珍荣/文 李雯玥/摄 发布时间: 2024-07-22 已浏览: 283 次 |
7月20-21日,“全面促进消费背景下中国休闲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讨会在江苏常州成功举办。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江苏省体育科学学会体育法学专业委员会主办,常州大学、常州市体育局承办。常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琳,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江苏省体育科学学会体育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家宏,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宏俊、吴炜,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名誉会长、天津体育学院原副校长于善旭,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方新军,常州市体育局副局长陈杰,常州大学人文社科处潘道广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近80名体育法学者、体育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参加会议。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江教授主持。 在开幕式上,杨琳代表承办方对与会嘉宾和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常州大学办学成就,重点介绍体育学院休闲体育专业的发展情况,她表示常州大学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休闲体育专业发展,为全面促进消费背景下中国休闲体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王家宏在致辞中表示,江苏是国内体育法学研究开展较早的地区之一,其体法融合、体教融合已产生一定社会效应,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发挥学术社团作用、繁荣体育法学研究、服务体育事业改革、贡献体育强国建设。 方新军在讲话中指出,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他代表省法学会对本次研讨会提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夯实思想政治根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在加强政治引领上走在前,是体育法学研究会的政治责任和第一要务。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理论研究。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切实关心的体育领域的法治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努力提高体育法学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奋进力量。要组织更多的体育法治理论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党员,积极投身中国式体育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 陈杰代表常州市体育局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并提出体育管理实践中遇到的法治问题,包括高危险性体育赛事经营、预付消费等,希望与会专家学者们予以关注。 党委常委、副校长杨琳致辞 王家宏教授致辞 方新军致词 陈杰致词 研讨会主题报告阶段由吴炜主持,中国政法大学马宏俊教授和苏州大学王家宏教授分别作主题报告《休闲体育的法治保障》和《新质生产力理论指导下体育消费的法治保障研究》。马宏俊教授从休闲体育参与主体、场地设施保障、科学健身引领以及休闲体育法律服务等层面,阐述了其学术观点;王家宏教授站位新质生产力理论高度,结合具体实例,就体育消费法治诉求和法治回应等问题分享了他们最新研究成果。 马宏俊教授主题报告 王家宏教授主题报告 在南京体育学院孙国友教授和潍坊学院朱文英教授主持下,多位学者围绕“休闲体育的法律治理”和“体育赛事与产业的法治保障”两个专题,分别就休闲体育现代化、产业化、法治化发展等重要理论问题以及体旅融合、预付式体育消费、体育赛事治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等体育法治现实问题进行了报告和交流。 最后,在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张笑世教授的主持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体育科学学会体育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汤卫东教授为本次会议做了全面总结,并提出“什么是休闲”“什么是体育消费”“休闲体育与反垄断法是何关系”几点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本次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休闲体育发展政策环境、法治建设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研讨会强调,休闲体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是保障休闲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不仅有效促进了体育法治领域的思想碰撞和学术交流,还为推动休闲体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法治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 会议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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